
发表日期:2018/05/03 浏览人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多样化办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温教基〔2018〕12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校招生测试领导小组
组 长: 都奇志
成 员: 曾书怀 朱国通 翁迪晓 厉 星 陈庆杰 虞剑
二、招生计划
健美操:3名(1男2女),男足:4名,武术:4名(两男两女),男篮:2名,田径:2名
田径具体名额如下:
女子:100米1名,1500米1名
若以上招生名额未满,则按序从以下备选项目中补录:
200米(男)1名,1500米(男)1名,男110米栏(男)1名,铅球(男)1名。若仍未满额,则不再补录。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1 |
武术 |
5月12日上午8点30分 |
温州八高 |
2 |
健美操 |
5月12日上午8点30分 |
温州八高 |
3 |
男足 |
5月12日上午8点30分 |
温州二十一中 |
4 |
男篮 |
5月12日上午8点30分 |
温州二外 |
5 |
田径 |
5月12日上午8点30分 |
温州二十二中 |
四、测试办法:详见附件
五、录取要求及办法:
(一)预录取要求及办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达到要求后,本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范围内录取。
1.武术、健美操项目:专项总分未达70分者不予录取。
2.篮球、足球项目:专项总分未达65分者不予录取。
3.田径项目的专项最低成绩需达以下要求:
①女子100米(14″以内)
②女子1500米(5′50″以内)
③男子200米(56′以内)
④男子铅球(9.5米以上)
⑤男子跨栏(19″秒以内)
⑥男子1500米(4′45″以内)
5.各项目预录取与备录取名额:
①健美操预录取3人,备录取0-2人
②男足预录取4人,备录取0-2人
③武术预录取4人,备录取0-2人
④田径预录取2人,备录取0-2人(备录取顺序:200米(男),1500米(男),110米栏(男),铅球(男))
⑤篮球预录取2人(其中中锋预录取1人,身高180cm及以上;前锋后卫预录取1人,身高170cm及以上,特别优秀学生,身高酌情考虑),备录取0-2人(按照先中锋,后前锋后卫的顺序。其中中锋0-2人,前锋后卫0-2人,要求同上)
六、 考生守则
(一)参加我校测试的学生凭身份证原件或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过期身份证无效)准时到规定地点报到并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者,视作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犯规,应按测试办法处理。若在测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舞弊现象,一经查实,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
1.扰乱报名站(点)、考场及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阻碍测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3.威胁测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蔑考试工作人员的;
4.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测试资格的;
5.测试由他人代考的。
(三)考生凭准考证抽签决定考试顺序,依据抽签顺序依次参加测试。
(四)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家长和带队教师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七、专业测试完成后,公示测试成绩排名并在一周内完成预录取,预录取和备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每个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预录取或备取。中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后36小时内向我校政教处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从备取对象中择优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学籍手续,被录取者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
若特长生测试成绩符合本校要求的学生数量少于该项目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以调整相应项目的招生人数,不满额录取。
本公告由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负责解释。
2018年5月2日
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